丹麦出入境规定
护照、签证及健康规定
签证规定
需要签证。
即使已经持有签证,仍应该考虑下述条件:
游客必须持有证明文件证明其有足够的资金支付逗留期间费用(预计逗留期间,每天至少三十美元或者三百丹麦马克),同时持有其下一个目的地所要求的所有文件。除非在抵达时可出具一份由在丹麦永久居住的保荐人的书面声明。此声明必须在抵达时由保荐人签名。
适用的某些签证规定如下:
未持往返票/续程机票的游客可能会被拒绝入境。
健康规定
此信息仅出于指南之目的。其他医疗机构可以推荐其他替代的预防措施。 从任何国家进入丹麦不要求接种疫苗。
海关、现金及机场税规定
海关规定
入境规定
抵达乘客在欧盟购买且仅用于个人使用的物品入境免税
1. 十六周岁以及以上的乘客免税入境的香烟产品
●八百支香烟;
●四百支小雪茄烟(每支最大三克);
● 两百支雪茄
●一公斤烟斗烟丝或者香烟烟草;
2.十六周岁以及以上的乘客免税入境的酒精饮料
● 酒精浓度以量计多于22%的烈性酒:十升;
● 酒精浓度以量计少于22%的酒精饮料:二十升;
●九十升葡萄酒(不得超过六十升气泡葡萄酒);
●一百一十升啤酒。
来自非欧盟成员国(包括奥兰岛,加那利群岛,海峡群岛和其他类似的领土)的抵达乘客可携带的入境免税品
1. 十七周岁及以上的乘客免税入境的香烟产品
●两百支香烟;
● 或者一百支小雪茄烟(每支最大不超过三克);
●或者五十支雪茄;
● 或者二百五十克烟草;
● 或者上述物品的等比例组合品
2. 十七周岁及以上的乘客免税入境的酒精饮料
● 一升酒精浓度以量计多于22%的烈性酒,或者一升酒精浓度以量计高于80%的非变性酒精饮料;
● 或者两升酒精浓度以量计少于22%的烈m8eg性酒或者由葡萄酒或者雷系饮品制成的开胃酒;
● 或者上述物品的等比例组合;
● 此外,四升葡萄酒,以及十六升啤酒
3. 个人需要的足够量的医药产品;
4.其他物品(航空旅客):每位乘客不超过总价四百三十欧元的其他物品。
非欧盟成员国、安道尔,列支敦士登,挪威,圣马力诺和瑞士本土的动物的动物制品不允许入境欧盟成员国,除来自从安道尔,克罗地亚,法罗群岛,格陵兰岛以及冰岛的有限数量的产品以及来自其他国家的少量特定产品之外。
有关详情,请参阅或者参考欧盟网站,http//europa.eu/。
有关完整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条款及定义部分peou的第五节,海关。或者参考欧盟网站,htttp//europa.eu/。
有关规定的补充信息
只允许医生处方的药物。
行李海关规定
丹麦的行李清关是在最终目的地机场进行。 法罗群岛和格陵兰岛的行李在进入法罗群岛和格陵兰岛的第一个机场被清关,而且其行李标签必须注明法罗群岛和格陵兰岛是最终目的地机场。
现金规定
持现金入境规定
本国货币(丹麦克朗-DKK)以及外币超过一万欧元(或者其他等值货币)的部分(包括银行汇票以及任何形式的支票)必须申报。
持现金出境规定
适用与入境相同的规定。
机场税规定
乘客在机场登机时,不需交纳机场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