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入境规定
基础信息
首府 斯德哥尔摩
货币 瑞典克郎(SEK)
时区 GMT + 1
电话区号 + 46
护照、签证及健康规定
签证规定
需要签证。 即使已经持有签证,仍应该考虑下述条件: 游客必须持有证明文件证明其有足够的资金支付逗留期间费用,同时持有其下一个目的地所要求的所有文件。 适用的某些签证规定如下:未持有往返票或者续程票的乘客可能会被拒绝入境。
健康规定
此信息仅出于指南之目的。其他医疗机构可以推荐其他替代的预防措施。从任何国家进入瑞典不要求接种疫苗。
海关、现金及机场税规定
海关规定
入境规定
抵达乘客在欧盟购买且仅用于个人使用的物品入境免税 1. 香烟产品:八百支香烟;四百支小雪茄香烟(每支最重三克);两百支雪茄;-一公斤烟斗烟丝或者香烟烟草; 2. 酒精饮料:酒精浓度以量计多于22%的烈性酒:十升;酒精浓度以量计少于22%
行李海关规定
行李:对于乘坐斯堪的纳维亚航空公司国际航班、蓝天航空公司或爱沙尼亚航空(OV)运营的航班抵达斯德哥尔摩阿兰达(ARN)并且在瑞典境内转乘任何蓝天航公公司(KF)、金航(DC)、斯堪的纳维亚航空公司(SK) 或者天空之路航空公司
现金规定
持现金入境规定
如果是来自或者前往另外一个欧盟成员国,本国货币(瑞典克郎-SEK)以及外币则无限制。 如果直接来自或者前往欧盟之外的国家,超过一万欧元的金额 (或者等价的其他货币)(包含银行汇票以及任何形式的支票)必须要申报。
持现金出境规定
适用与入境相同的规定。
机场税规定
乘客在机场登机时,不需交纳机场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