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入境规定
基础信息
首府 布鲁塞尔
货币 欧元 (EUR)
时区 GMT + 1
电话区号 + 32
护照、签证及健康规定
护照规定
通常,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岁者。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的旅行文件的规定适用于未成年人:十五岁以及以下的未成年人,如果与其父母、祖父母或者监护人同行,并满足下述条件,则不需要护照; 该未成年人与其陪伴者国籍一致,且其姓名已注册在该陪伴人的护照上。
签证规定
需要签证。 即使已经持有签证,仍应该考虑下述条件:游客必须持有证明文件证明其有足够的资金支付逗留期间费用,同时持有其下一个目的地所要求的所有文件。 适用的某些签证规定如下:未持往返票/续程机票的游客可能会被拒绝入境。
健康规定
此信息仅出于指南之目的。其他医疗机构可以推荐其他替代的预防措施。 从任何国家进入比利时不要求接种疫苗。
海关、现金及机场税规定
海关规定
入境规定
抵达乘客在欧盟购买且仅用于个人使用的物品入境免税 1. 十七周岁及以上的乘客免税入境的香烟产品八百支香烟;四百支小雪茄香烟;(每支最重三克)两百支雪茄; 一公斤烟斗烟丝或者香烟烟草;; 2. 十七周岁以及以上的乘客免税入境的。
出境规定
出境免税品 1.由比利时游客带入境的物品; 2.在比利时购买或者获得的私用物品,最高价值不得高于 619.73.欧元。 具有重大历史价值的古董有限制。
行李海关规定
行李在比利时的最终目的地机场清关。
现金规定
持现金入境规定
本国货币(欧元-EUR)以及外币 1. .来自或者前往另外一个欧盟成员国,则无限制 2. 如果直接来自或者前往一个非欧盟成员国的国家,则超过一万欧元的金额(或者其等值外币)(包括银行汇票以及各种支票)必须申报。
持现金出境规定
适用与入境相同的规定。
机场税规定
乘客在机场登机时,乘客不需交纳机场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