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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入境规定

2015年09月08日 入境规定 暂无评论 2,426 次
基础信息

首府 哥本哈根

货币 丹麦克朗 (DKK)

时区 GMT + 1

电话区号 + 45

护照、签证及健康规定

签证规定

需要签证。 即使已经持有签证,仍应该考虑下述条件:游客必须持有证明文件证明其有足够的资金支付逗留期间费用(预计逗留期间,每天至少三十美元或者三百丹麦马克),同时持有其下一个目的地所要求的所有文件。除非在抵达时可出具一份由在丹麦永久居住的。

健康规定

此信息仅出于指南之目的。其他医疗机构可以推荐其他替代的预防措施。从任何国家进入丹麦不要求接种疫苗。

海关、现金及机场税规定

海关规定

入境规定

抵达乘客在欧盟购买且仅用于个人使用的物品入境免税 1. 十六周岁以及以上的乘客免税入境的香烟产品八百支香烟;四百支小雪茄烟(每支最大三克); 两百支雪茄一公斤烟斗烟丝或者香烟烟草; 2.十六周岁以及以上的乘客免税入境的酒精饮

出境规定

行李海关规定

丹麦的行李清关是在最终目的地机场进行。法罗群岛和格陵兰岛的行李在进入法罗群岛和格陵兰岛的第一个机场被清关,而且其行李标签必须注明法罗群岛和格陵兰岛是最终目的地机场。

现金规定

持现金入境规定

本国货币(丹麦克朗-DKK)以及外币超过一万欧元(或者其他等值货币)的部分(包括银行汇票以及任何形式的支票)必须申报。

持现金出境规定

适用与入境相同的规定。

机场税规定

乘客在机场登机时,不需交纳机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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